为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近日,贡山县纪委监委印发《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一年两例会”制度》,为坚决打赢贡山深度贫困精准脱贫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组织和纪律保证。
明确主要任务。严格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和县委的部署要求,围绕脱贫攻坚各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扶贫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斗争,在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上下功夫,查找存在问题,研究对策建议,强化正风肃纪、反腐惩恶,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引向深入,以实实在在的治理成效确保扶贫领域的“海晏河清”。
强调主要议项。“准确掌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准确掌握上级纪委和州委、县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决策部署、重点任务、专项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掌握省纪委、州纪委监督检查交办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和追责问责情况;广泛听取基层存在的问题和群众诉求,分析问题成因,研究对策措施,提出工作意见建议,形成建设性、针对性、实效性、前瞻性的工作部署。”等4个方面为召开例会共同研究学习解决的主要内容。
提出相关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深入一线,紧盯扶贫领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新表现、新动向,根据例会议定事项,问题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及交办事项,强化监督检查,把贯彻落实例会精神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不打折扣,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严肃追究责任。县纪委将加大督促检查、追责问责力度,对不研究、不谋划、不部署、不尽责、不担当、假作为等问题,发现一起,严肃查办一起,并严格执行倒查机制,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和主体责任失职、缺位等行为,以越来越严的监督执纪问责,确保扶贫领域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廖建新)